福音!罹患“宫颈癌”“乳腺癌”贫困妇女可申请救助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931次

为帮助罹患“宫颈癌、乳腺癌”的贫困妇女积极就医治疗,早日恢复健康,市妇联、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联合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共建幸福家庭——汕头市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锦峰公益行动”。该行动持续3年,每年200万元用于200名患病贫困妇女的医疗救助。目前,今年的救助行动已开始接受资助申请。

资助对象为:汕头市户籍和非汕头市户籍已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妇女;经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及医联体医院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并在2015年12月22日后由该医院实施手术的患者;持有低保(贫困)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贫困证明的妇女。

资助方式为: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将发给患者“锦峰公益”救助金。救助标准视病人实施手术费用扣除按政策享受的医疗保险金后个人应负担部分而定,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福音!罹患“宫颈癌”“乳腺癌”贫困妇女可申请救助

定点医院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濠江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浦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分院、潮南民生医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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